2009年12月29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并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,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"禁止",并详细列出52种“不准”的行为,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。薛鑫良从全局角度,联系世情,国情,党情为大家解读廉政准则内容。

薛鑫良

薛鑫良,中央党校机关党委原副书记、机关纪委副书记。1962年考入中央财经学院,1968年至1992年在延安地区工作和生活了23年,1992年至2003年担任中共中央党校机关纪委副书记、机关党委副书记,退休后继续从事党史、党建、党务方面的研究和宣讲工作,并担任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一职。

推荐课程 换一换

相关课程

暂无相关课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