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多数的消费者都知道在消费过程中自己拥有知情权,可是他们知道他们还拥有监督权吗?可能我们每个消费者都会问"我们又不是国家机关的执法人员,怎么还能监督,这监督的是什么啊?"其实我们消费者除了拥有自益权利以外,都有权利为了维护包括自己在内所有消费者的利益,而对商品、对服务对经营者,对行业协会对国家机关,对消费者协会进行监督。本集《法律讲堂》就为大家讲解如何行使监督权这方面的内容。

刘俊海

刘俊海,民商法博士,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,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、中国法学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委员会委员、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、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》主编、《资本市场法治网》主编、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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