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,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,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,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,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,完善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,加强社会管理法律、体制、能力建设,维护人民群众权益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保持社会良好秩序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,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。

向春玲

向春玲,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中央党校省部级和地厅级“民生与社会建设”班主讲教员,《中国社会发展战略》杂志社副总编辑,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,中国红十字专家委员会委员,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理论研究专家库专家。曾就读于中央民族学院(现中央民族大学)哲学系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、中山大学人类学系,分别获哲学学士学位、法学(社会学)硕士学位、法学(人类学)博士学位。长期从事城市化、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等研究和教学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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